材料 广东在中国,无论在文化上还是在抗战上都占有重要地位。从文化方面看,广东不但是新文化策源地,而且是旧文化的保留所。宋室南渡之后,北方人士之有气节与能力者,多向南迁移,因而我国固有文化重心也向南推进。这些固有文化在北方,因受少数民族统治之下发生变化或逐渐湮没,而却存在于南方,而尤其是在广东者,实在不少……自中西海道沟通以后,西方文化不断输入,中国文化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宗教上、教育上……都受了重大影响,逐渐趋于新文化的途径……因为地理以及其他原因,粤人遂为这种新文化先锋队,广东成为新文化的策源地。过去广东人曾利用这种新文化去推翻满清,去抵抗外侮,而今后,广东人愈要格外努力发展这种新文化,去抵抗外侮复兴民族……只要广东精神不死,不但广东前途乐观,就是中国前途也大有把握。
——摘编自时任岭南大学校长陈序经《广东与中国》(1939年1月)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以“广东精神与民族发展”为主题,自拟论题并进行阐释。(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为了论证以法治取代礼治的必然性和优越性,对于法的概念等进行了探讨。慎子说:“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韩非也认为只有“去私曲,就公法”,才可以“民安而国治”。
——摘编自张晋藩《法尚公平:中国古代的法治追求》
材料二 自秦以来,中国二千年的法律是“为上而立”的,是专制帝王用来“驱迫束缚其臣民”,使臣民“恐怖慑服”的“防奸”手段。他强调政府应该为民立法,这样才合乎“天理人情”,才是“治国之法”……“法之既立,虽天子不可以不循也”。
——摘编自严复《法意》(1909年)
材料三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摘编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