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政治制度一览表
项目 | 中央官制 | 地方管理 | 选官制度 |
秦朝 | 皇帝制度 三公九卿制度 | 郡县制 | 军功授爵制 |
汉武帝 | 中外朝制度 | 郡国并行制、推恩令 | 察举制 |
隋朝 | 三省六部制 | 藩镇割据 | 科举制 |
宋 | 二府三司制 | 集中军、政、财;通判、设转运使 | 科举制 |
元 | 中书省 | 行省制度 | |
明 | 废丞相、设内阁 | 八股取士 | |
清 | 南书房、军机处 | 八股取士 |
从表中提取相关信息,从一个角度自拟题目,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
年份 | 外交活动 |
2013年 | 倡议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
2016年 | 主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 |
2017年 | 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 |
2019年 | 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在北京开幕 |
2022年 | 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时期 | 文书概况 |
西周 | 周王通过诰、誓、命、训、令等文书来管理国家 |
秦汉 | 文书的文种体系日益庞大,划分越来越细,比例最大的有两类:君对臣的专用文种(诏敕类)、臣对君的专用文种 |
唐朝 | 正式公文15种,皇帝专用文种除制、诏、令、册外,新增和变动的有批答和敕 |
明清 | 皇帝专用文种10种,新增了谕旨,有宣谕、口谕和手谕 清朝谕旨保密制度化 臣子上奏的文种中,有一特殊公文“密疏”,可直达御前 |
材料一 在明中期的国内市场上,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大明宝钞由于不能兑现且无限量发行,使之“积之市肆,过者不顾”,同时铜矿开采存在诸多问题,使铜价昂贵,流通领域逐渐放弃铜钱的使用,出现多种交易媒介。而白银以其体积小、价值高、易于分割熔铸等天然属性,成为民间大宗贸易的主要支付手段。16世纪中叶,西方殖民者开始把对黄金的狂热转移到白银身上,世界银矿得到大量发现和开采。由于中国手工业的先进,使以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世界,作为支付手段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明代银矿资源比较匮乏且分布分散,开采量是相当有限的。1567年,中国开放了“海禁”和“银禁”,选择以海外白银作为主要货币。明万历年间张居正主持的一条鞭法改革,将赋役全部折成白银征收,标志着国家正式承认白银的合法地位。但是,随着国际环境变化导致明后期白银短缺,明政府陷入财政资源极度不足的境地。
——摘编自董倩董琴《明代国家货币体系研究》
材料二 1935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推行了法币改革。规定自本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截至11月3日止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保管。法币是一种“无限法偿”的货币,每次支付的数量没有限制,对方不得拒绝接受。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当时确定法币与英镑联系在一起,为了稳定法币对外的汇价,确定其汇率为法币1元等于英镑1.25先令,三大银行可无限制买卖外汇。
——摘编自陈春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币制改革》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在发行中必须坚持三条原则:坚持经济发行,反对财政发行;坚持计划发行,反对盲目发行;坚持中央集中统一发行,反对分散发行。在国家一系列统一财经政策的配合下,很短的时间内就结束了国民党时期持续十二年的通货膨胀局面,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发展,为开展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千家驹郭彦岗《中国货币史纲要》
材料一 宋代考试制度,大体也沿袭唐代。唐代应考的有许多是门第子弟,到晚唐,大门第逐步堕落,应考的多数是寒窗苦读的穷书生。因循而至宋代,除却少数几个家庭外,门第传统全消失了。农村子弟,白屋书生,偏远的考童骤然中试,进入仕途。唐代考试,有公卷、通榜之制。据社会及政府先辈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却不专凭考试之一日长短。宋代有糊名之制,所凭则真是考试成绩。又唐代考试在礼部,分发任用在吏部,礼部及第,未必即获任用。宋代则因经历五代长期黑暗,人不悦学,朝延刻意奖励文学,只要及第即得美仕。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孙中山认为考试权独立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制度,实则不然,这个既没有继承传统也没有效仿西方的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创举,它体现了推翻帝制以后,政治权力出现了制衡的特点。在考试内容方面,民国时期效仿西方,增加了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的科目,如根据1915年的《文官高等考试令》后所附的《文官考试第二试、第三试科目表》,文官高等考试共分为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物理、数学、化学地质、机械、土木工程、建筑、医学、制药等23个专门学科,分科相当细致。1919年8月,公布《文官高等考试法》,将考试专科由23个增至33个,主要增加了政治经济、机织、染色、窑业、酿造、图业、商业等专科,又将第一试科目改为仅试国文道。民国时期的文官制度还效仿西方,试图通过考试任职实现政治与行政两分。
——摘编自徐萍《从进士科举到文官考试中国选官制度在民国时期的制度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