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776年革命派认为自由是保护个人权利,反对政府暴政的侵犯。1787 年联邦派所要保持的自由,按他们的理解,则是反对群众暴政的侵犯……他们害怕美国革命释放出来的“自由精神”会被贬低为一种“无法无天的放纵”。自由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有权来反对政府,自由的基础是服从政府。他们认为联邦必须拥有比目前更多的和更广泛的权力……建国后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极大程度上归咎于最高权力机构的无权。有的人对赋予国会适当权力抱有一种过分的妒忌,这种妒忌可能摧毁而不是保卫我们的自由。
——摘编自(美)弗格森《美国革命史1763-1790》等
材料二:罗斯福上台后,采取诸多措施以解决就业问题。1933 年,政府颁布《联邦紧急救济法》,设立执行机构——联邦紧急救济署。该署仅在成立之初的一个月里,就以物品救济方式救济了近400万个家庭。罗斯福称:“在救济工作中,我们是同有正当自尊心的美国人打交道。对他们来说,单纯的施舍会伤害要求保持个人独立的一切本能。大多数美国人都想为他们所得到的东西付出一点什么。”鉴于此,政府实行……并颁布《社会保障法》。总之,罗斯福新政为人类应对经济危机下的就业难题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摘编自曾贵《“罗斯福新政”的就业工程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