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53年,国家开始实行“一五”计划,以苏联帮助中国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围绕能源、原材料、机器制造等工业部门开展建设。在东北建成鞍钢等重工业企业,在上海重点发展机器制造业和轻工业,西北和西南地区成为国防工业建设要地。通过公私合营,用和平的方式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改造。在这一时期,中国许多尖端科技项目,如原子能的和平利用、喷气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等开始起步。“一五”计划完成时,全国居民消费水平在五年内提高了1/3。1955年8月,工资制代替供给制。1956年,职工工资有了大幅度提高。劳动保险、公费医疗等费用大幅度提高。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工业经济,为中国建立社会正主义基本制度奠定了物质基础。
——摘编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等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请结合上述材料,用唯物史观的原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主改革和经济改革两者之间的关系。
材料一
时间、战争 | 国际法历程 |
1618—1648年,德意志新教同盟VS天主教同盟 | 1625年《战争与和平法》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
1793—1815年,法国VS反法同盟 | 1815年维也纳体系 |
1914—1918年,三国同盟VS三国协约 | 1919年《凡尔赛条约》签订、 1920年国际联盟成立 |
1923年,鲁尔危机 | 1928年《非战公约》 |
1939—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同盟VS法西斯同盟 | 1945年《联合国宪章》 |
材料二
传统国际法将战争看作是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合法手段。进入20世纪,这种传统观念逐步被否定。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提出各缔约国要“承担不从事战争之义务”……巴黎《非战公约》否定了“战争权”的合法性,明确表达了世界各国力求避免战争的共同追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宪章》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为联合国的首要宗旨…...但国际法依然不断地受着挑战与考验。
——摘编自杨和平《20世纪:战争、和平与国际法》等
结合材料一国际法的发展历程,以历史短文的形式证明材料二中作者的观点。(要求:表述成文,叙述完整;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