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思想政治 /
  • 1.  【基本案情】
        郭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刘某于2022年去世。二人育有子女四人,现郭某年已九十,由小女儿照顾,郭某起诉要求另外三子支付赡养费,其中郭某每月有退休金 五千余元,大儿子居住在外地,二儿子肢体残疾,三儿子表示郭某现有收入并不需要子女支付赡养费。

        一审法院认为郭某尚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故对于郭某的请求未子支持。郭某提起 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三个儿子前往郭某住处探望老人,老人表达希望儿子多来陪伴 的想法。二审法院虽未支持老人要求抚养费的主张,但基于老人渴望子女陪伴的意愿,向 郭某的三个儿子发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要求其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沟通交流,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安享晚年。

    【模拟庭审】
    某班学生参考此案二审,组织了一场模拟庭审活动。

    镜头一:学生甲:上诉人申请书记员小袁回避,因为____ 
    镜头二:学生乙:“我是被上诉人郭某的三儿子的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郭某现有收入并不需要子女支付赡养费…… ”

    1. (1) 在镜头一的横线上填写申请回避的适当理由。
    2. (2) 镜头二中有一处明显错误,将它找出来并改正。
    3. (3) 运用法治知识,谈谈对二审法院向郭某的三个儿子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的认识。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