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罗斯福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得到内阁的支持。”
材料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德意志帝国实质上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材料三:西方国家的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其核心是经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由于各国的政体不同,议会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人教版教材
材料一:公元前6世纪,梭伦对国家政权机构进行了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6世纪末,克里斯提尼创立新的五百人议事会(作为常设机构),每部落抽签选出50人参加,议员名额依各居住区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当选议员可以连选连任,但公民一生只能担任两届议员。
——《雅典民主政治初探》
材料二:罗马法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则成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