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01

试题详情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人甲,无儿无女,一直独自居住,有一同胞弟弟乙甚少往来。邻居丙常到甲家中为其做饭、陪其聊天,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经协商,甲与丙订立书面监护协议,约定丙作为甲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2022年8月甲因病住院,丙一如既往关心照顾甲,6个月后甲去世,丙在整理甲遗物时发现甲于2019年3月30日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其内容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

2023年2月,乙得知甲去世并将房屋赠与丙的消息后,便主张该房屋继承权并提起诉讼乙认为,自己作为甲之胞弟,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遗嘱无效,丙无权取得该房屋,丙辩称,遗嘱有效,自己愿意接受遗赠,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试题所涉知识点

知识点

试题被试卷采用

1